宿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关于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6 14:32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根据《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要求,我市准备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请纳税人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认定资料报送至各属地税务局办税窗口,逾期的在下一年度进行申请,认定条件及报送资料要求见附件。
相关认定事宜,纳税人可致电非营利组织所在地财政部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附件: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doc
2.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docx
宿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3年1月6日
为进一步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报省政府批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职...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平稳有序办税缴费,现就有关税费征管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0月31日。...
根据《关于享受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税〔2021〕13号),现将2021年度全省第二批申报享受集成电路设计、封装...
现将省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做好个体、私营经济建账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