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20.12.6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为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新要求,更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日期(修改日期) |
文号 |
1 |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 |
2018年7月5日 |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
2 |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 |
2019年6月14日 |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
3 |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全市洗选煤炭资源税折算率的公告 |
2015年7月20日发布,2018年7月5日、2018年9月27日修正 |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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