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5]76号
全文有效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因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全省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胡 平 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赖新生 省局人事处处长
成 员:于 兵 省局办公室主任
郑德才 省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肖绩尧 省局监察室主任
付和平 省局征收管理处处长
陈晓明 省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朱 敏 省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陈爱国 省局人事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人事处,由赖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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