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地税发[2008]55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8]55号

全文有效

2008年4月8日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土地税收征收管理,是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重要手段,各地地税、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办法规定,加强领导,积极配合,主动协商,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土地税收征管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资料互通共享。各级地税、财政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联系沟通;建立土地信息传递制度,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政策;建立部门配合制度,定期交换工作情况,齐抓共管,不断加强土地税收征管和土地登记工作。

  三、认真开展土地占用和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各级地税、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文件要求,共同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土地占用和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将在今年5月份对各地开展清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健全和完善土地登记台帐和土地税源数据库。各级地税、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国家制订的标准统一数据项目和数据口径,充分利用部门之间提供的信息资料,根据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更新土地登记台帐和土地税源数据库。要定期将交换的信息资料进行比对,查找漏管土地和漏征税款。

  五、加强税收检查。各级地税部门要及时掌握涉税的相关情况,对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涉税事项及时处理,及时查补税款。要加大稽查力度,不定期地对土地税收征缴工作进行检查,打击偷逃税行为。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赣国税发[2005]157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发票管理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5]157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发票管理的通知

  为了加强粮食行业税收征管,规范粮食收购、销售环节发票的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发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赣地税发[2005]12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5]12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1...

赣国税函[2005]42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5]42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请认真按照《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增值税纳税方式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04]463号)规定,对中国石油...

赣国税发[2005]24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5]24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江西分公司)为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对全省中石化系统实...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收欠缴税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收欠缴税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现将《江西省地方税收欠缴税款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