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地税函[1995]47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赣地税函[1995]47号

全文有效

1995年12月5日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函发[1995]5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抄件)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对该文所述通过供车方式取得运输车辆的司机和社会人员进行承租(承包)经营运输业务,其具备独立的经营权,自负盈亏,只向公司上交管理费,应视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二、对上述承租(承包)人,为了便于征收管理,其应纳运输业务营业税,可由管理单位代扣代缴;因管理单位对其收入核算不准确的,也可由地税机关直接采取核定征收。

  三、对该文所述的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业务征收营业税,其计税依据为其提供供车行为取得的全部收,包括车辆价款和管理费。

  四、对承租(承包)人提供运输劳务计算征收营业税时,其上交的管理费用不得从运输收入中扣除。

  各地接本通知后,应结合税收大检查的重点检查工作,对其全面进行清理。

  特此通知,请依照执行。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赣国税发[2005]157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发票管理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5]157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发票管理的通知

  为了加强粮食行业税收征管,规范粮食收购、销售环节发票的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发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赣地税发[2005]12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5]12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1...

赣国税函[2005]42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5]42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请认真按照《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增值税纳税方式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04]463号)规定,对中国石油...

赣国税发[2005]24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5]24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江西分公司)为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对全省中石化系统实...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收欠缴税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收欠缴税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现将《江西省地方税收欠缴税款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