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税函〔2008〕111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所属分支机构监管级次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所属分支机构监管级次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8〕111号

全文有效

2008-03-21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

   接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取消南昌城区六个机构所得税纳税主体的的报告》(建赣报[2007]374号),要求取消南昌城区六家营业机构网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体资格。鉴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所属省分行营业部、青云支行、永叔支行、阳明支行、昌北支行和红谷滩支行已全部合并归属洪都支行管理,变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取消上述六个机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体资格,原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对上述机构履行企业所得税监管职责。

   请你局认真做好监管级次的调整、衔接工作,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报告省国税局(所得税处)。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赣国税发[2005]157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发票管理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5]157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发票管理的通知

  为了加强粮食行业税收征管,规范粮食收购、销售环节发票的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发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赣地税发[2005]12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5]12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1...

赣国税函[2005]42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5]42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请认真按照《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增值税纳税方式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04]463号)规定,对中国石油...

赣国税发[2005]24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5]24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江西分公司)为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对全省中石化系统实...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收欠缴税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收欠缴税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现将《江西省地方税收欠缴税款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