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财办会[2019]1号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财办会[2019]1号

全文有效

2019-1-25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各设区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的有关规定,组织本地区财政部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机构认真做好2019年网上年度备案审核工作,本辖区2018年12月31日前实际审批、仍正常执业的代理记账机构数量需与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机构数量保持一致。

  各设区市财政局要根据2019年开展代理记账管理工作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备案的情况,形成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报告应至少包括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和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以及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所做的主要工作等,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

  各地要认真执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的要求,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细化办事指南,创新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理念和方式,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代理记账服务市场秩序。

  三、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监管

  各设区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所辖地区依法成立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并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报备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已经依法成立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其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邬媛媛

  联系电话:0791-87287614

  电子邮箱:35245137@qq.com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赣国税发[2005]157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发票管理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5]157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发票管理的通知

  为了加强粮食行业税收征管,规范粮食收购、销售环节发票的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发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赣地税发[2005]12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5]12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1...

赣国税函[2005]42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5]42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请认真按照《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增值税纳税方式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04]463号)规定,对中国石油...

赣国税发[2005]24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5]24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江西分公司)为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对全省中石化系统实...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收欠缴税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收欠缴税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现将《江西省地方税收欠缴税款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