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关于2019年年终暂停车辆购置税业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全文有效
2019.12.19
尊敬的纳税人: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财政决算以及税务、人行国库部门决算报表编审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统一工作安排,抚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将于2019年12月27日开始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范围及时间
自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车购税办税服务厅及各代征网点统一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相关业务。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20年1月1日9时,车辆购置税业务恢复办理。
三、注意事项
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时间,尽量在2019年12月26日前办理好涉税事项。恢复业务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因大厅拥堵导致办税时间延长。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8226659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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