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乌兰察布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的批复
内政字〔2022〕126号
全文有效
2022.12.10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减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企业房产税的请示》(乌政发〔2022〕1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乌兰察布市康泰惠民园农贸有限责任公司等6户企业2022年1月至12月房产税合计8760936.88元。具体免税企业名称、免税金额及免税期限见附件。
二、在具体执行中,如免征房产税金额与附件所列免征金额有差异,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额为准。
三、按照本批复免征的房产税,在批复下达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纳房产税或办理退库。
附件:乌兰察布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免税金额和免税期限汇总表
2022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维护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环境,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活跃市场、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
本公告明确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作为开票设备的接入验证工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为落实鄂尔多斯市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在疫情期间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办理涉税事项服务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