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年...
一、企业所得税部分
1、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煤气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但承租方收到户头为房东的发票,承租方可否可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国家税务总局对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象、汇缴面、差错率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落实总局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以下简称《办法》)、《青岛...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申报信息采集效率和质量,根据总局业务调整要求,市局对网上办税系统进行了2014版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功能升级。现将有关升级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现对试点纳税人有关增值税减免税(以下简称减免税)管理若干问题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所称减免税是指符合《规定》的试点纳税人免税、减税、退税(不包括...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现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和销售额差额扣除备案事项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为了响应国税总局关于信息安全的要求,保护纳税人的信息安全,电子申报系统进行了如下修改:
1、纳税人登录密码必须8位以上(包括8位)并且需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不符合要求的纳税人请及时修改密码。...
为严格发票管理,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切实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有效打击发票违法行为,防范税收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跨省分支机构应自2013年度起进行年度申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为方便跨省分支机构年度申报,据此修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为更好地贯彻本公告,切实落实税务总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工作要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方便房地产、股权投资企业以及发生特殊重组业务、资产损失、收入递延的企业(以下简称五类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对“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等24个项目不再采取进户方式。...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23号)(以下...
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纳税服务承诺〉的通知》(青国税发[2013]38号)的项目和内容,市局组织编写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度纳税服务年报》(以下简称《年报》),现印发给你们。...
自2011年以来,市局每年制定并下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接受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监督。随着相关税收政策和业务规程的调整,《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也相应的每年进行一次调整,使其更加符合纳税人...
为节约纳税人发票印制成本,对《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通告》(青财税[2014]7号)第五条内容更改如下:自2014年6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开...
根据青岛市地税局《关于开展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为更好的服务纳税人,降低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市地税稽查局决定组织全市委托贷款企业及部分重点企业税收自查工作。...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2019年1月(税款所属期)起,我市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个人所得税预缴办税渠道和缴税方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3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3年第24号)及有关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船籍港登记为青岛的应税船...
为方便开通网上办税系统的纳税人报送纸质申报表、纸质财务报表等纸质申报资料,青岛市地税局调整了开通网上办税系统的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的报送期限,实行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方式的纳税人,请分别于每年7月底前、次年1月底前...
感谢您参加2013年度税收调查,现将税收调查相关热点问题归纳总结如下,如果您在填报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参阅。具体网上直报事宜见附件《网上直报系统企业端快速操作指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61号)的管理要求,现将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供的变更后的胶州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2014年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工作按照省、市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在全市统一实施。现...
为了让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办税程序,提高税法宣传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根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市局依据现行税收法规、制度和业务规程,并征求了各区、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以及部分纳税人的意见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青岛市微尘...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适应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的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机制,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
按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