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申报部门
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统一部署,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工作要求,市局依据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发[...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即青岛市提供电信业服务(以下简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自2014年6月1日起提供的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
为了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渠道,加强征纳双方沟通交流,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青岛市地税局于9月1日正式启用“青岛地税”官方微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简介...
为顺应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需要,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税总发[2014]85号),同时结合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4]5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通知》(青政发[2014]...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操作,在国家税务总局未有新规定之前,对国际货物运...
为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培育、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现就在校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降低准入门槛...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文件的要求,切实推进税务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和简政放权,减轻纳税人负担,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对纳税人填报使用的涉税文书报表进...
近日,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25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迅速组织开展对落实国务院督查重点内容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涉税鉴证服务严禁强制代理的通知》(税总函[2014]220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资料报送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对发票打印和开具内容进行了调整,并组织对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软件(税控)进行了升级,形成机动车销售发票开...
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域名将更改为“qingdao.chinatax.gov.cn”。我局互联网站原域名(www.qdds.gov.cn和www.qd-n-tax.gov.cn)将于2019年4月2...
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办税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4]2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的要求,青...
为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机制,方便纳税人跨区域办理涉税事项,满足纳税人方便、快捷办税需求,根据市局《关于纳税人涉税业务实行“全市通办”的通知》(青地税发〔2013〕71号)文件要求,市局决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继续扩大纳税人...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优化纳税服务,我局自2014年1月1日上线电子影像管理系统,并于11月1日起启用资料复用功能。
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按照规定应提交的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只在纳税人首次提交时留存复印件,通过电子...
我局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青国税稽罚告〔2014〕126号),现将有关事...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跨省铁路运输企业征收需要,根据总局业务调整要求,青岛市国税局对网上办税系统申报功能进行升级。现将有关升级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合同及工资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职工、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与职工订立、续订、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及时...
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展企业2013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函[2014]412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经研究决定,今后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市财政局将不再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招标文件《2015-2016年度青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供应商库(...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对青岛市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凡持有空白作废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缴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加强青岛市地税局对外公开电话的规范管理,保障对外公开电话畅通有效,提升便民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青岛市地税局经集中清理,现将青岛市地税局对外公开电话向社会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青岛市微尘...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适应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的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机制,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
按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