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局机关税收法制工作制度的通知
鲁地税办字[1997]10号
全文有效
各处、室,局、所:
为加强税收法制工作,建立健全税收法制工作制度,现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法制工作的意见》,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建立税收法规、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制度。从5月1日起,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局制定印发、转发的各类税收法规,管理办法,政策解释等发文,统一由办公室法规组对总局法规司实施备案工作(各处室给总局对口业务司局的抄报件不受此影响),各处室在发文时送法规组2份。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各处室起草的法规性、政策性文件送交办公室后,先由法规组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再由综合组组织审签。
(三)建立税收执法联系点制度。在全省选择30-50个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省局执法联系点。
(四)建立重要政策法规的研究和讨论参与制度。各业务处、室、局召开的研究有关税收政策法规的专业会议,局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参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
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山东省境外旅客...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
东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东财税〔2020〕3号 全文有效 20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