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系统升级暂停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业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31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于2020年12月31日18点至2021年1月1日8点期间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期间将会影响发票信息上传、远程抄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增值税发票查验、有奖发票、支付宝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相关业务。特此公告,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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