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税发[2004]6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4]69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4]38号),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的实施,对于加强国、地税部门协调,减轻纳税人负担,密切征纳关系,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将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的重要意义,成立涉外企业联合审计领导小组,密切配合,统筹安排,确保涉外税务联合审计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各级国、地税务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选户、统一审计、分别处理”的原则,在规模较大的共管企业中,共同选取1-3户审计对象,严格按照《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要求进行审计,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整理工作底稿,按税种分别进行汇总,形成《税务审计情况汇总表》和审计意见,并对涉税事项分别处理。各地在今年联合审计工作结束后,要对联合审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形成联合审计工作专项总结和典型案例,于2004年12月1日前分别报送省国税局、地税局。

  三、各级国、地税国际(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在分别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4]49号)和《关于开展2004年度全省涉外税务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4]59号)要求开展涉外税务审计工作的基础上,要相互协调,共同组织好联合税务审计;各市应于2004年6月25日前,将联合审计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分别报送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和省地税局 (涉外处)。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按期申报印花税的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按期申报印花税的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

青发改财经 〔2022〕100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发改财经 〔2022〕100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鲁税函〔2020〕173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鲁税函〔2020〕173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山东省境外旅客...

济南市税务局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税务局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

东财税〔2020〕3号东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东财税〔2020〕3号东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东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东财税〔2020〕3号 全文有效 20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