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问题的批复
鲁地税函[2003]157号
失效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问题的请示》(淄地税发[2003]10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对印花税处罚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实行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简称“三自纳税”)缴纳办法的印花税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贴、少贴印花或以税收缴款书、完税证缴纳印花税款不足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贴、少贴印花或以税收缴款书、完税证缴纳印花税款不足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依法按日加收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
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山东省境外旅客...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
东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东财税〔2020〕3号 全文有效 20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