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函[2005]156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制问题的处理意见

税乎网站09-29评论

[税乎网注]

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制问题的处理意见

鲁地税函[2005]156号

失效

2005年8月31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

  据联合年检调查发现,目前有些外国投资者实际出资比例达不到25%的企业或无实质性外商投资主体的企业,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却享受了税收优惠照顾,影响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扰乱了税收秩序,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为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切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和税收政策的严肃性,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更好地支持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现对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制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新成立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收政策管理工作

  各级地税部门应切实按照省局《关于加强新增外商投资项目税收跟踪服务管理的通知》(鲁地税函[2004]98号)的要求,及时采集新增外资项目的信息资料,把对新办外商投资企业的适用税制认定工作落实到具体征收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外资企业适用税制问题。在新办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或改制企业变更税务登记环节,应加强对是否有外商投资主体、资本金是否到位及是否达到25%的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税务登记或变更登记,并享受税收优惠;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但必须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注明“外资未达到25%”或“无实质性外商投资主体”,并对其执行内资企业税收政策。

  二、加强正常经营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收政策认定工作

  (一)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对企业合同、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22号

)的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执行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

  (二)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超过25%而外方实际出资比例未超过25%的企业。对企业合同、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应达到或超过25%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达到或超过25%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工商局、外经贸局督促企业按合同、章程规定的比例限期补充资本金。逾期仍达不到25%的,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22号

)的有关规定,对其执行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

  (三)无实质性外商投资主体的企业。对通过在境内、外发行股票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调查核实,并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不论其发行股票的种类及股份结构比例如何,均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87号

)和《国家税务局、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2]137号

)的规定,对其执行内资企业税收政策。

  (四)无实际外资注入的企业。对纳税人将资金转出国外,再转回国内创办或改制组建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委托工商局、外汇管理局、外汇业务银行进行核查。确无外资注入的,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60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87号

)的规定,对其执行内资企业税收政策。

  (五)关于追缴税款问题。对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上述意见认定应执行内资企业税收政策之前已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在取消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缴企业因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所减免的税款。

  三、建立部门配合长效机制

  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管理,各级地税部门应充分利用综合治税网络,切实加强与外经、工商、公安、外汇管理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工作协调,实现对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全方位控管,促进全省外向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按期申报印花税的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按期申报印花税的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

青发改财经 〔2022〕100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发改财经 〔2022〕100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鲁税函〔2020〕173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鲁税函〔2020〕173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山东省境外旅客...

济南市税务局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税务局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

东财税〔2020〕3号东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东财税〔2020〕3号东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东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东财税〔2020〕3号 全文有效 20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