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第二阶段“报好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税函〔2019〕80号
全文有效
2019.4.18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第二阶段“报好税”相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10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重视组织领导
确保改革后首个申报期纳税人准确顺利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各项措施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第二阶段“报好税”有关落实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开展培训,深入做好宣传辅导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对税务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确保弄懂吃透深化增值税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执行口径;要构建大服务宣传辅导格局,坚持共性推送和个性推送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纳税服务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重点发挥基层税源管理单位的服务优势,定期形成涉税问题分析报告,提高宣传辅导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三、因地制宜,提前制定应急预案,
各级税务机关应结合本地实际,完善申报期间政策咨询、技术保障、引导分流、问题处理、秩序维护、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明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问题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处理措施等;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带班相关制度,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确保及时妥善处理申报期间各种突发情况。
四、畅通渠道,构建快速响应机制
各级税务机关应建立纳税申报快速响应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答案明确的要即时解决,疑难问题要限时解决;在申报期内,相关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卡顿、运行缓慢等问题,原则上要在半小时内解决;出现重大故障、信息安全事件等重大问题,各级税务局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五、正确申报,夯实数据基础
各级税务机关应提前做好首个申报期的工作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增加服务人员,提示提醒、预约办税等措施,保障首个申报期平稳有序运行;同时,辅导纳税人准确填报,做好申报数据的监控工作,对出错较多的共性问题,要组织再宣传、再辅导,帮助纳税人准确填报,为后续政策效应统计分析夯实工作基础。
六、注重反馈,有效防控税收风险
各级税务机关要密切关注深化增值税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税收风险,在确保相关政策落地生效的同时,防范和打击利用政策虚抵税款、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留抵退税等违法行为;要采取事前辅导、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等措施,积极防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税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予以坚决查处打击。要及时研究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并向省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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