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暂停部分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6.10
为配合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系统的省集中系统切换工作,税务部门自2019年6月10日12:00至2019年6月18日24:00暂停办理部分社保费的征缴业务,以切实完成好本次人社系统省集中和社保数据迁移前期的税务征缴工作,内容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范围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业务;
(二)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征缴窗口、电子税务局、微信办税、手机APP、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各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农合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下同)柜面及掌上银行均暂停办理上述社保费征缴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
自2019年6月19日8:00起,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征缴窗口恢复办理业务,同时电子税务局、微信办税、手机APP、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各商业银行柜面及掌上银行等多种缴费方式同步恢复使用。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敬请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缴费人根据本通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部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时段。
(二)系统恢复运行初期,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征缴窗口业务办理较为集中,可能会出现缴费拥堵、等候时间延长等情况,请广大缴费人注意错峰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事项。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缴费人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的影响,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
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山东省境外旅客...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
东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东财税〔2020〕3号 全文有效 20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