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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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09-11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推动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事项落实落地,根据《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分工方案》(鲁人组办发〔2018〕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税收服务工作的通知》(鲁地税[2016]4号)、《泰安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税收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绿色通道事项: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全市办税服务厅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涉税咨询服务;全市办税服务厅提供预约服务,到厅可享受办税绿色通道服务;从海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和交通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学成后在海外停留时间不超过2年的留学归国高层次人才,自入境之日起1年内凭有效出入境证件、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可申请办理购买国产免税汽车手续。

  二、高层次人才税收服务指南

  (一)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服务

  政策概述: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税收服务工作的通知》(鲁地税发〔2016〕4号)规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地税部门立足人才和税务工作实际,面向全省各类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优化服务功能和内容,提供纳税预约服务、咨询服务以及编制发放服务手册等个性化税收服务项目。

  市主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承办科室(各区县办税服务厅)及联系电话:

  市局个人所得税科  0538-6138570;各县市区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见附件)

  办理程序:

  根据鲁地税发〔2016〕4号文件确定的工作程序:“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门确定高层次人才后,要将名单及相关资料定期传递至同级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及时将税收政策宣传到高层次人才本人并开展税收办税服务”;或通过部门外部网站(或咨询电话或实地办税服务厅)指导办税。

  (二)留学归国高层次人才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服务

  政策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关于简化和规范我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有关手续的通知》规定,符合资质的留学生可以购买国家定点轿车生产厂家生产的小汽车一辆。

  市主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承办科室(各区县办税服务厅)及联系电话:

  市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0538-6189679;各县市区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见附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先确认需购买汽车的牌名、型号及购车地点;

  2.申请人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批准购车的申请人,领取海关制作的关封;

  3.购车申请人持海关制作的关封到汽车生产厂家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海关在准购单上签章;

  4.申请人到生产厂家购买汽车;

  5.办理完购车手续后,持厂家发票向主管海关领取《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购车人留存联),凭此到税务部门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6. 通过税务部门外部网站(或咨询电话或实体办税服务厅)指导办税。

  所需材料: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车辆合格证明;

  3、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5、有效出入境证件(护照等);

  6、《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附件:1.泰安市办税服务大厅对外公开电话统计表.xls          

   2.预约办税程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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