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提供医疗服务和药品的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温馨提示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提供医疗服务和药品的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2.3

  一、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6号)

  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免征关税。(《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6号)

  三、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3号)

  四、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七)款)

  八、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号)

  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十、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9〕264号第二条)

  十一、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晋国税票发[1997]3号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普通发票定点印刷厂管理办法、年检方案的通知

晋国税票发[1997]3号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普通发票定点印刷厂管理办法、年检方案的通知

为强化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完善对承印厂家的管理制度,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刷厂管理办法》、...

并地税特字[1996]24号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太原面粉三厂申请减免车间更新改造配套土建项目有关税收问题的处理意见

并地税特字[1996]24号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太原面粉三厂申请减免车间更新改造配套土建项目有关税收问题的处理意见

接市政府办公厅以P96510号卡片批转太原市粮食局报请市政府并粮办字[1996]172号《关于太原面粉三厂申请减免车间更新改造配套土建项目有关税费的...

并地税所字[1996]62号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并地税所字[1996]62号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27号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所字[1996]33号已转发至县级地方税务局...

并地税农字[1996]14号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并地税农字[1996]14号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发[1996]143号《关于加强契税征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理顺我市契税预算体制,加强市级契税征管,建立健全市级协税...

并地税农字[1996]12号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地税局、太原市土地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改进耕地占用税预征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农字[1996]12号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地税局、太原市土地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改进耕地占用税预征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为了贯彻执行省地方税务局、省土地管理局晋地税农字[1995]12号《关于改进耕地占用税预征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地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