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综[2007]47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洗精煤环节查验补征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洗精煤环节查验补征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财综[2007]47号

全文有效

2007年8月2日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做好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加强对洗精煤环节缴纳基金的有效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洗精煤选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购买本省原煤时,应当向销售方索取与购买原煤煤种相符、数量相等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已缴证明”(以下简称已缴证明)。

  二、已缴证明是洗煤企业报批洗精煤月度铁路计划的依据,是公路运销出省的依据之一。具体的查验补征办法参照《关于下发〈山西省煤炭金额持续发展基金铁路运输销售煤炭查验补征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公路运输出省煤炭查验补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地税发[2007]47号)执行。

  三、洗精煤环节补征基金,统一按焦煤标准计算。具体计征公式为:

  基金补征额=补征基金的煤炭数量*矿井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焦煤征收标准。

  补征基金的煤炭数量为按每吨洗精煤消耗原煤量1.5吨折算的煤炭数量与取得的已缴证明开具煤炭数量的差额部分,矿井核对产能规模调节系数一律定为2.0。

  四、企业在缴纳基金后,可按比例配售不超过洗精煤数量50%的副产品(中煤、煤泥和煤矸石)。

  对不能提供相应数量已缴证明的副产品,按照同等数量焦煤的应缴基金补征基金。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晋国税票发[1997]3号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普通发票定点印刷厂管理办法、年检方案的通知

晋国税票发[1997]3号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普通发票定点印刷厂管理办法、年检方案的通知

为强化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完善对承印厂家的管理制度,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刷厂管理办法》、...

并地税特字[1996]24号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太原面粉三厂申请减免车间更新改造配套土建项目有关税收问题的处理意见

并地税特字[1996]24号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太原面粉三厂申请减免车间更新改造配套土建项目有关税收问题的处理意见

接市政府办公厅以P96510号卡片批转太原市粮食局报请市政府并粮办字[1996]172号《关于太原面粉三厂申请减免车间更新改造配套土建项目有关税费的...

并地税所字[1996]62号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并地税所字[1996]62号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27号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所字[1996]33号已转发至县级地方税务局...

并地税农字[1996]14号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并地税农字[1996]14号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发[1996]143号《关于加强契税征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理顺我市契税预算体制,加强市级契税征管,建立健全市级协税...

并地税农字[1996]12号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地税局、太原市土地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改进耕地占用税预征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农字[1996]12号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地税局、太原市土地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改进耕地占用税预征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为了贯彻执行省地方税务局、省土地管理局晋地税农字[1995]12号《关于改进耕地占用税预征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地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