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财法[2002]51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最近,接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报告》,要求对生产企业购进废旧物资抵扣进项税额仍执行入库抵扣原则。经研究,现明确如下: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按工业生产企业货物验收入库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为强化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完善对承印厂家的管理制度,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刷厂管理办法》、...
接市政府办公厅以P96510号卡片批转太原市粮食局报请市政府并粮办字[1996]172号《关于太原面粉三厂申请减免车间更新改造配套土建项目有关税费的...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27号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所字[1996]33号已转发至县级地方税务局...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发[1996]143号《关于加强契税征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理顺我市契税预算体制,加强市级契税征管,建立健全市级协税...
为了贯彻执行省地方税务局、省土地管理局晋地税农字[1995]12号《关于改进耕地占用税预征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地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