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部分项目的公告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7年10月20日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7〕45号),我局对本部门权责清单(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发布)做出调整,取消行政征收征用类下的“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的代征”子项,据此,对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发布)也做出相应调整,取消第12项“检查生产经营性单位、个体工商户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缴纳情况”及其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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