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表证单书”使用问题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06-19
根据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工作安排,省、市税务局挂牌至县税务局挂牌期间(简称“过渡期”)将分步分级更换表证单书的文头、落款、局轨、字轨及编号等内容。“过渡期”内下列20个表证单书正文中仍需保留“国税”“地税”字样,该表证单书属于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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