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应对疫情物品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3.13...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3.13...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3.13...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恢复2-3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3.10...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厦医保〔2020〕33号
全文有效
2020.3.6...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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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7...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厦财税〔2020〕1号
全文有效
2020.2.18...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3.5...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精神,省市两级近期将出台具体实施办法。3月份征期将至,为避免多缴纳后退费,影响企业资金周转,请参保企业暂不申报缴纳2020年3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待省市相关实施办法出...
截止2月28日,仍有部分纳税人未办理本月纳税申报或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请纳税人尽快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保障受疫情影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
截止2月28日,仍有部分纳税人未办理本月纳税申报或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请纳税人尽快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保障受疫情影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财...
我局将进行系统迁移和升级,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2月29日8:00至3月1日20:00系统迁移期间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掌上办税厅、厦门税务微服务及自助办税终端等网上办税系统的社保费和个税业务、完税证...
一、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统一按福建省规定的标准(1...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确保纳税(缴费)人安全、高效、便捷地完成各项涉税费事项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现公布涉税缴费事项“非接触式”办税清单共237项,其中全程网上办218...
为切实满足您的办税缴费需求,同时,配合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尽最大努力保障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预约办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推进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措施:...
《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工作要求》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厦门市税务局拟于2020年1月1日(所属期2019年)起在厦门市全市范围内试点取消个体工商户分月汇总申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厦门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税收支持,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我局提出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若...
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已经实现出口退税备案功能,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暂无需报送相关纸质资料,按照现行规定应报送的相关纸质资料,纳税人应妥善留存,待疫情...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有关精神,有关部门近期将出台减免大中小微企业社保费的具体实施办法。为避免缴纳后再退费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建议参保企业暂不申报缴纳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待有关部门出...
本公告明确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作为开票设备的接入验证工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正式运营时,可自主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或原有税控设备。...
为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税收征管薄弱领域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为适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持续提升现场办税缴费服务水平和效率,有效减少纳税人缴费人往返税务机关次数,现就对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事项通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