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西藏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两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为确保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两...
按照西藏自治区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51号)将于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起恢复对外服务。为...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西藏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两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为确保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两...
为全力配合做好西藏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申报纳税缴费等事宜,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缴费人,将2022年12月份的申报纳税缴费期限延长至12月26日。纳税人缴费人受疫情影响,在12月26日前...
为全力配合做好西藏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申报纳税缴费等事宜,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缴费人,将2022年11月份的申报纳税缴费期限延长至11月28日。...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继续加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以下简称“全电发票”)推广使用力度。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进一步扩大西藏自治区纳税人可接收通过电...
为全力配合做好西藏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申报纳税缴费等事宜,对按月(季)申报的纳税人缴费人,将2022年10月份的申报纳税缴费期限延长至10月28日。纳税人缴费人受疫情影响,在10月28日...
为全力配合做好西藏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申报纳税缴费等事宜,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缴费人,将2022年9月份的申报纳税缴费期限延长至9月28日。纳税人缴费人受疫情影响,在9月28日前办...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
为进一步推进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平稳过渡,推动工会经费征缴顺利开展,现就2022年工会经费征缴时间公告如下:
西藏自治区2022年全年工会经费申报缴纳时间延长至2023年1月15日止。...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现就西藏自治区印花税纳税期...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执法,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废止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和通讯费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发布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相关工作要求,现将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全区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税务代收工作,更好发挥工会职能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根据《西藏自治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试行)》(藏工发〔2022〕13号)规定,西藏自治区工会经费委托税务部门代收。为确保工会经费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废止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22.5.24...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藏人社发〔2022〕36号
全文有效
2022.5.17...
为做好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现就我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以下简称“邮寄申报”)有...
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 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
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您于2022年2月2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419055693@qq.com。对于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积极开展研究后采纳。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西藏电信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22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2.1.26...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已由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局总局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设置“用户中心、涉费业务、查询业务、公众服务”四大模块,覆盖用户注册、社保费申报缴纳、证明开具、信息查询以及咨询辅导等事项,旨在实现企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本能“网上办...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精神,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