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上线第三方支付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8.4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使用移动支付,丰富纳税人缴税方式,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在原有三方协议缴款、招行“一网通”基础上,拓展上线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三种渠道的扫码缴税业务。
自2020年8月5日起,在电子税务局 “税(费)申报及缴纳”和“代开发票”模块可支持使用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缴纳税费。同时,电子税务局也会积极探索其他办税场景,争取给广大纳税人带来更加便捷、良好的办税体验
(温馨提示:请纳税人仔细核对余额、个人征信信息和所持家银行卡限额情况后,继续使用电子税务局第三方支付功能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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