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清卡解锁操作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1.15
尊敬的纳税人:
2021年1月16日开始,如果税控设备“锁定”不能开具发票,请及时完成增值税申报,一般情况下完成增值税申报后便可对税控设备进行(金税盘)远程清卡或(税控盘)更新监控。如完成增值税申报后仍无法对税控设备进行(金税盘)远程清卡或(税控盘)更新监控,请尽快携带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请您根据自身需要,提前做好相应安排。同时,对您长期以来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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