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保留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20.4.2
为了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7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9年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136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有4份税务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继续保留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继续保留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保留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解读稿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继续保留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 号 |
1 |
德宏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
2010年10月20日 |
德宏州地税局2010年1号公告 |
2 |
德宏州地方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2014年5月12日 |
德宏州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
3 |
德宏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规定 |
2015年12月21日 |
德宏州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
4 |
德宏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2016年10月27日 |
德宏州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保留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解读稿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适应改革发展和自贸区试验区建设要求,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136号)精神,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二、目的依据
经梳理,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共4份。为便于税务行政相对人理解适用,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特制定本公告,对外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继续保留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三、主要内容
《目录》包括“序号”、“标题”、“发文日期”和“文号”四栏,继续执行的4份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按发文日期的先后顺序排列,以供查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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