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办公室
全文有效
2020.9.9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决定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分管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局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主任
法制科科长
成 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主任。
涉及工作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人员承办。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2.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指导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全市各税务机关抓好政务公开任务落实。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办公室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副主任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副主任
法制科副科长
联络员: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岗工作人员,市局机关各部门指定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市局机关各部门指定专人担任并报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二)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2.负责指导、督促、协调、监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3.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5.承办政务公开各项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四、其他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岗位)人员自行递补,联络员名单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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