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2021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21.6.21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云南省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拓宽一次办结事项的相关要求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税发〔2021〕27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税费等多渠道办理《清单》事项,实现《清单》事项的“最多跑一次”。
三、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将持续推进优化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并根据政策和业务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布。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2019年版)的公告》(2019年第1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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