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税函[2000]355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及其所属分(支)公司启用新税号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及其所属分(支)公司启用新税号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函[2000]355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最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向我局反映,为了保证我省石油成品油的正常供应,该公司及其分支公司在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未完毕期间,继续使用了原石油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号,现准备启用新的企业名称及税号,要求对在手续办理期涉及的一些增值税问题予以明确。据了解,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是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制改造的要求设立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继承云南省石油总公司的主营业务,按中石化集团和财政部的要求,于2000年3月1日与云南省石油总公司(存续公司)进行了分帐建帐工作。云南省石油总公司在各地州市县的分支机构也按要求进行了相应的股份制改革工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均从3月1日起记帐运行。按中石化集团公司要求,原云南省石油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收支均反映在相应的股份公司帐上。在公司改制期间由于未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部分公司的有关手续仍在办理之中),造成在增值税处理上新的股份公司使用改制前原石油公司税号及发票的问题。鉴于股份公司承继的是原省石油总公司的主营业务,且分帐建帐是根据财政部及中石化集团的要求进行的,为支持企业改制,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主管国税机关应对云南省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分(支)公司2月末增值税帐务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后的增值税帐务数作为股份公司3月1日建帐的期初数。

云南省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分(支)公司2月末存货不需作销售转入股份公司,也即股份公司不需作购进处理。股份公司应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

       二、股份公司自3月1日建帐后至启用股份公司名称和税号期间,使用原石油公司税务登记证号及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销项税及应缴、已缴增值税,为股份公司发生的业务,同意其记入股份公司帐上,同时,在此期间涉及有关增值税纳税义务的问题,责任均由股份公司承担。

       三、正式启用股份公司的名称及税号以后,购进货物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进项发票购货单位栏仍填原石油公司名称的,其票面记载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四、股份公司以及原石油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之规定时限,办理有关变更税务登记手续。股份公司应重新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再使用原石油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不按规定办理有关税务登记手续的,或已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仍然使用原石油公司的增值税专用票发票的,有关主管国税机关,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主管国税机关应按税收法规的规定,认真核实原石油公司的经营及纳税情况,清理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确属不再从事增值税涉税业务的,应按规定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的通告

2022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期内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节假日不顺延)。在集中缴费期间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资源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资源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自20...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我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的规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上线第三方支付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上线第三方支付功能的通知

为方便纳税人使用移动支付,丰富纳税人缴税方式,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在原有三方协议缴款、招行“一网通”基础上,拓展上线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