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7]328号
全文有效
1997-10-23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49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单位和个人以货币资金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 或股息)的,属于货币资金融通活动,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税。对个人以货币资金投资入股应纳的营业税,由接受投资方代扣代缴。
二、对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或货币资金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是指投资方按投资、入股数额分配利润,实现利润多则多分、利润少则少分,投资入股出现风险或破产时,按投资、入股数额共同承担损失。否则,不论是取得固定收入(租金、占用费、股息等)或固定利润,均应按本通知规定征收营业税。
三、对是否属于收取固定收入或固定利润,主管地税机关应严格审核投资方和接受投资方提供的有关材料,涉及不同地区或不同县(市)的,地税部门之间应加强联系,配合做好认定工作,确保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2022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期内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节假日不顺延)。在集中缴费期间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自20...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我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的规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
为方便纳税人使用移动支付,丰富纳税人缴税方式,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在原有三方协议缴款、招行“一网通”基础上,拓展上线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