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市税务局、大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缴纳个体形式参保人员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市税务局、大理市医疗保障局
全文有效
2019.6.11
大理市个体形式参保人员:
根据大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大理州医疗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州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大市医保通〔2019〕3号)文件规定,我市于2019年6月11日起开始办理2019年度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缴日期
2019年6月11日至7月31日(节假日不办理)。
二、缴费费款所属日期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缴费标准
(一)个体形式参保人员以2018年度大理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60%为缴费基数,任选以下两种缴费方式中的一种方式。
1.按11%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比例划拨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3792元;
2.按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划拨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2412元。
(二)在2019年7月到2020年6月缴费年度内正常退休的参保人员,缴费时段为2019年7月到正常退休的当月(月份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准)。
四、缴费方式
缴费人持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金融社保卡)及银联卡(现金无法缴纳)直接到大理市以下七个办税厅缴费:
(一)大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下关镇万花路下段大理政务服务中心南面办公区一楼,电话:2255737)
(二)大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榆华路办税服务厅(下关镇榆华路21号,电话:2331097)
(三)大理市税务局海东税务分局(大理机场路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电话:3159772)
(四)大理市税务局喜洲税务分局(大理市喜洲镇富春里37号,电话:2452689)
(五)大理市税务局上关税务分局(大理市上关镇江尾村委会桥上村二组102号附1号,电话:2434332)
(六)大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满江裕龙大道和红山路交叉口,大理创业园C座一楼,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电话:2327007)
(七)大理旅游度假区税务局(大理镇玉秀路27号,电话:2504787)
五、相关事项
(一)参保人如到缴费截止月份(终止期号)仍不能办理养老保险退休的参保人员,需及时到市医保局一次性补齐本缴费年度内未缴纳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不及时补齐费用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参保人在办理退休登记的当月内,需携带《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登记表》到市医保局办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相关手续,不及时办理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2019年度未缴纳补充保险的个体形式参保人员需补缴。
咨询电话: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2255765 市医保局:217075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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