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税四字[1991]297号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地方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地方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

云税四字[1991]297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贯彻执行以来,各地提出了一些问题,根据这两个税种的条例、细则以及有关规定,经全省地方税专业会议讨论,现作如下补充规定,请避照执行。

  一、关于公路养护段系统和运政管理所征免税问题。

对以养路费和运政管理费作为事业经费来源的养路总段、段、道班及运政管理所,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和车船,可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对上述单位用于出租和生产经营,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土地和车船,应照章征税。

  二、关于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的福利企业征免税问题。

为了体现党的优抚政策,对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的福利企业,其残疾人员占职工总人数35%以上(含35%)的,报经县(市)税务局批准,给予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残疾人员占职工总人数达不到35%,纳税有困难的企业,按照税收管理体制报批。

  三、关于养(敬)老院、孤儿院、福利院征免税问题。

对单位和个人举办的养(敬)老院、孤儿院、福利院自用房产、土地和车船,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四、关于商品房征免税问题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建盖商品房、统建房用地,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经县(市)税务机关审核,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商品房出售后,应按房产所有权等有关规定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关于单位和个人在街道上建盖的简易房用于营业的征税问题。

鉴于此类房屋数量零星,情况比较复杂,具体由各、州、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关于在水面和堤坝上建房的征税问题。

鉴于在水面上建盖房屋情况特殊,暂缓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堤坝上建盖房屋的,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略)

  本规定从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的通告

2022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期内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节假日不顺延)。在集中缴费期间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资源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资源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自20...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我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的规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上线第三方支付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上线第三方支付功能的通知

为方便纳税人使用移动支付,丰富纳税人缴税方式,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在原有三方协议缴款、招行“一网通”基础上,拓展上线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