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税发[1998]420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费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费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发[1998]420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4月1日铁路部门调整铁路货运价格和规范铁路收费秩序以来,由于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铁路运输货物取得铁路承运部门开具的货票所列款项名目繁多,对哪些属于运费准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哪些不属于运费不被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不够明确,各地执行不一。经向铁路部门了解,铁路承运部门用“货票”向用户收取的款项主要有6项:一是运行运费、发到运费;二是铁路建设基金;三是电气化铁路电力附加费;四是国家批准的地方铁路建设附加费;五是铁路特殊运价;六是其他杂费及印花税等。这6项运杂费不是每次承运货物都全部发生。

铁路货运杂费由铁路承运部门单独用铁路“运费杂费收据”向用户收取。铁路承运部门在开具“货票”收取运费以后发现少收的运费一般开具“运费杂费收据”收取。

铁路承运部门通过客运列车运输的货物一般开具“包裹票”收取运费。为了统一和规范增值税政策,有利于税收征管,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经研究,现将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销货物支付给铁路承运部门准予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运费包括:“货票”上的发到运费、运行运费、特殊运价(见附件一)、铁路建设基金、电气化铁路电力附加费、地方铁路建设附加费,“包裹票”上的运费及“运费杂费收据”上的补收运费。

  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给铁路承运部门的杂费(见附件二)及其他费用,不论取得的票据是“包裹票”、“运费杂费收据”还是“货票”,均不能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的通告

2022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期内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节假日不顺延)。在集中缴费期间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资源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资源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自20...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我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的规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上线第三方支付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上线第三方支付功能的通知

为方便纳税人使用移动支付,丰富纳税人缴税方式,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在原有三方协议缴款、招行“一网通”基础上,拓展上线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