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税务局:我单位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对方开具的是电子普通发票,有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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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子发票有些问题

内容 我单位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对方开具的是电子普通发票,有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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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JZ20191200086 提交时间 2019-12-24 10:20:1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24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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