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留言时间:2019-10-24

纳税人所属地

甘肃

问题内容

你好,我们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是6000万,但是公司现在实际的资产总额没有超过5000万,那我们公司是按照实际的资产总额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还是按照注册资本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呢。望予以答复。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25

答复内容

甘肃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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