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对应的申报期过后申报,即逾期申报是否仍然可以享受“缓缴”政策,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是否需要进行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12-16 10:46 来源:甘肃省税务局
问: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对应的申报期过后申报,即逾期申报是否仍然可以享受“缓缴”政策,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是否需要进行行政处罚?
答:纳税人逾期申报仍然可以享受缓缴政策,制造业小微企业不存在加收滞纳金问题;制造业中型企业逾期申报享受缓缴政策,未缓缴的税费将从缴款期限届满次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纳税人逾期申报是否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按现有规定处理,与是否享受缓缴政策无关。
答:自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
甘肃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查询 日期:2020.12.6 来源: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 日期:2020.12.6 来源: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日期:2020.12.6 来源: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纳税人状态查询 日期:2020.12.6 来源:甘肃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