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注销清税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22608224983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注销清税

内容: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注销营业执照,是否需要清税?如何清税?谢谢

咨询人:

邓志海

咨询时间:

2021-02-26 08:1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2-26 17:14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行“一照一码”登记的市场主体需要终止纳税义务的,办理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栏目查看相关内容。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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