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30508454769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2021年自然人以土地入股房地产企业需要交哪些税?
内容:
2021年自然人以土地入股房地产企业需要交哪些税?
咨询人:
伍春姑
咨询时间:
2021-03-05 08:4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3-09 15:1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将不动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被投资方股权的行为,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3.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4.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此外,还需缴纳印花税、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粤税通-我的车辆-车辆购置税申报,即可办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