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税务局:一般纳税人企业开给租户水费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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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水费税率

内容:

一般纳税人企业开给租户水费税率是多少?

咨询人:

咨询时间:

2022-02-24 21:5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3-01 14:45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综上所述,销售自来水适用9%增值税税率。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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