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计算基数问题

税乎网站09-3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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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0000002022062109573827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计算基数问题

内容:

根据印花税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承包金额为合同金额吗?如果合同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别很大的时候,应怎么确定承包金额?

咨询人:

黄武锋

咨询时间:

2022-06-21 09:5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6-21 17:46

回复内容:

12366纳税服务回复: 您好,您所提交的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您咨询的问题已答复,如有疑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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