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税务局:分公司因延期申报预缴的的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在正式申报时如何处理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受理号:

1440000002022061615293864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分公司因延期申报预缴的的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在正式申报时如何处理

内容:

我司2022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因为总公司分配表问题申请了延期申报,现在正式的分配表下来了,我们去申报2022第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实际要缴纳的比我们申请延期申报的时候预缴的要多,那现在做为分公司,我们如何填写分支机构应补应退税额哪一栏,是按照预缴和实际应交的差额填写,还是直接按照分配表上面的数字填写呢?直接按照分配表上面的数字填写,那我们之前预缴的那一部分怎么抵扣?

咨询人:

骆娟

咨询时间:

2022-06-16 15:2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6-21 13:18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中要求,“第22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填报其总机构出具的本期《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配所得税额”列次中列示的本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 此外,若产生多缴税额,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