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代开房租发票,缴纳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完税证明无法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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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

2440000002022101314491715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完税证明

内容:

代开房租发票,缴纳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完税证明无法下载打印。

咨询人:

吴岳纯

咨询时间:

2022-10-13 14:5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10-17 14:09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如下: 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事项办理-发票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在线填写和上传资料。 一、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操作步骤:个人账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事项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2、进入申请单管理页面。3、点击【新增】按钮,进入【增值税普通发票新增】页面,填写领取方式、付款方、收款方、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明细等必填信息。4、填完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弹窗提示申请单保存成功。5、点击【确定】,返回“申请单管理页面”,可以看到刚刚新增的发票信息,申请单状态为“未提交”。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的申请单,在被受理之前可以撤销提交。6、提交成功后,税务人员后台对代开发票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纳税人可进行税款缴纳;审核不通过的,纳税人需要重新发起申请或进行修改。 二、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操作步骤: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系统,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2、点击【新增】按钮,阅读须知后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录入货物明细,点击新增行,然后点击货物名称,会弹出商品选择弹框,选择对应的商品,点击【选用】,系统会将选择的商品带到商品名称上(商品选择支持对商品进行查询)。税费明细由系统自动计算并带出,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3、选择申请单,点击【提交】按钮,提示提交成功则可进入下一步。4、选择已提交的未缴款的申请单,点击【缴款】按钮,按提示完成缴款(部分发票需要税务机关后台审核后才能缴款。免税业务无须缴款)。5、选择要查看的申请单,选择已完成缴税状态(应税)或审核已通过状态(免税)的申请单,点击开具发票按钮进行发票开具。6、点击【查看发票】按钮可查看并下载发票信息。电子发票需要使用PDF阅读器打开。 详细操作指引您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搜索往期文章。2019年8月6日上传标题为《学起来!自然人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移动端操作指南》。查阅更多缴纳方式。 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最新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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