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税务局:空调安装服务增值税可否适用于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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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

1440000002022120914442309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空调安装服务

内容: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属建筑行业,从事格力空调的安装服务,只负责安装,只用到劳务及少量辅材,格力售买空调时,是包安装的,属发包方,格力空调发送给用户,就会发送信息给我们,我们就上门安装,这种经营方式,增值税可否适用于简易计税。

咨询人:

方磊

咨询时间:

2022-12-09 14:4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12-13 16:06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七)项第1点规定,“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如贵单位符合上述政策内容,可按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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