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税务局:今年一般纳税人还能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吗?

税乎网站09-2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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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今年一般纳税人还能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吗?

内容:

今年一般纳税人还能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吗?因为我们公司有两个牌照,一个是一般纳税人,另一个是小规模纳税人,但小规模开票年度会超500万,如果被称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是两个一般纳税人,两家根本没有多少进项可抵扣,税负无法承受,想把愿来一般纳税(年应税销售额200-300万)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不知今年政策是否可以转?盼回复!

咨询人:

刘风林

咨询时间:

2021-09-22 15:5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23 16:23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十条 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的规定:“六、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该文件目前已执行到期,暂无出台新文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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