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税务局:我司是港资企未分配利润分配给投资方,在国内需办理什么纳税流程?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22144057003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我司是港资企未分配利润分配给投资方,在国内需办理什么纳税流程?

内容:

我司是港资企业,现需将未分配利润分配给投资方,在国内需办理什么纳税流程?

咨询人:

林芳

咨询时间:

2021-09-22 14:4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23 16:23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等收入,境内单位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的“国际汇税通”栏目按照实际情况为境外企业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等事宜,具体路径:企业业务登陆-我要办税-套餐业务-国际汇税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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