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91809305665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咨询契税和房产证相关事宜
内容:
一是,我婚前组合贷在供一套129平方的房子,未交契税,我老婆婚前商贷在供一套房子,已办理房产证。请问我们婚后,我的房子交契税,税率是按照一套房还是二套房。二是,现在我的房子售楼部恒大绿洲,多次拖延开售楼发票,没有这个发票,是否影响交契税和办理房产证。
咨询人:
苏冠谕
咨询时间:
2021-09-18 09:3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23 10:23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请参考上述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办理,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携带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反映并进一步处理。 此外,办理一手房契税需提供购房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请在取得发票后办理契税申报缴纳,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向主管税务机关反映并核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粤税通-我的车辆-车辆购置税申报,即可办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