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开发票的时候交了1%的税,但是本人月销售额不足10万,按政策免收增值税,请问需要如何退税?

税乎网站01-22评论

受理号:

1440000002023011716184964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月销售额不足10万如何退税

内容:

开发票的时候交了1%的税,但是本人月销售额不足10万,按政策免收增值税,请问需要如何退税?

咨询人:

王某某

咨询时间:

2023-01-17 16:1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3-01-18 09:54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因此,您在开具发票时按1%征收了的增值税,如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您可以在申报月度增值税时享受减免。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或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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